大家都说中国是关系社会,
常有人以“人治”和“法治”相对称,
而且认为西洋是法治的社会,
我们是“人治”的社会。
人治社会最显著的特征,
就是中国式关系。
人治社会被大家所诟病的根本原因,
就是当权者依着自己好恶来决定,
没有一定规范可守。
其实,
无论是法治还是人治,
都是维护一定的秩序。
法治的意思并不是说法律本身能统治,
能维持社会秩序,
而是说社会上人和人的关系是根据法律来维持的。
法律还得靠权力来支持,
还得靠人来执行,
法治其实是“人依法而治”,
并非没有人的因素。
所谓人治和法治之别,
不在“人”和“法”这两个字上,
而是在维持秩序时所用的力量,
和所根据的规范的性质。
我承认,
我们国家确实是人情社会,
但,
却不是人治社会,
而是讲规矩的礼制社会。
我们中国自从伏羲创八卦立规矩开始,
我们中华民族就形成了一个大家庭,
开启的是家国天下的礼制社会。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因此,
亲情是纽带,
规矩则是行为规范;
懂规矩才会谦谦有礼。
和合、和谐才是人与人相处之道。
法治是硬性规定,
礼则是柔性规则,
这就是独具魅力的中国特色。
如果单从行为规范一点说,
规矩和法律无异,
法律也是一种行为规范。
礼和法不相同的地方是维持规范的力量。
法律是靠国家的权力来推行的。
“国家”是指政治的权力,
在现代国家没有形成前,
部落也是政治权力。
而礼却不需要这有形的权力机构来维持,
维持礼这种规范的是传统。
传统是社会所累积的经验,
就像生物中的基因。
行为规范的目的是约束人配合他人的行为以完成社会的任务,
社会的任务是在满足社会中各分子的生活需要。
人们要满足需要必须相互合作,
并且采取有效技术,
向环境获取资源。
这套方法并不是由每个人自行设计,
或临时聚集了若干人加以规划的。
人们有学习的能力,
上一代所试验出来有效的结果,
可以教给下一代。
这样一代一代地累积出一套帮助人们生活的方法。
从每个人说,
在他出生之前,
已经有人替他准备下怎样去应付人生道上所可能发生的问题了。
他只要“学而时习之”
就可以享受满足需要的愉快。
人类的的发育,
从受精卵到细胞分化再到胚胎的形成,
从羊水生活到出生为婴儿,
就是生命在宇宙中进化的一个缩影。
在这个过程中,
基因让细胞进化,
按照设定好的选项,
直接演变到人。
其实,
所谓基因,
就是生物进化过程中把优化好的规律和秩序载入自动执行的存储方式。
用计算机名词来表述,就是自启动和批处理信息。
规矩就是人自动处理的程序。
礼并不是靠一个外在的权力来推行的,
而是从教化中养成了个人的敬畏之心,
使人服从;
人服礼是主动的。
法律是从外限制人的,
不守法所得到的罚是由特定的权力所加之于个人的。
人可以逃避法网,
逃得脱还可以自己骄傲、得意。
传统规矩不一样,
是社会舆论所维持的,
做了不道德的事,
见不得人,
那是不好;
受人唾弃,
是耻。
礼则有甚于道德:
如果失礼,
不但不好,
而且不对、不合、不成。
这是个人习惯所维持的。
“礼治”一词不会像“人治”那样容易引起误解,
以致有人觉得社会秩序是可以由个人好恶来维持的了。
礼治和这种个人好恶的统治相差很远,
因为礼是传统,
是整个社会历史在维持这种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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